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开征集石化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供方单位的通知
为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近期环保部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山东是石化大省,治理石化行业VOCs污染任务艰巨。经研究,山东省环保厅拟于4月中旬召开山东省石化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交流暨供需对接洽谈会(以下简称“交流洽谈会”),组织省内列入VOCs治理规划项目的石化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源企业及各市环保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现公开征集国内外从事石化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业务的环保工程公司、设备生产及服务企业参加交流洽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石化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业务的专业环保工程公司、技术依托单位和服务企业;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三)拥有石化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或设备,并具有在上述领域内2项以上工程实例。
二、筛选流程
(一)有参会意向的技术供方,请填写技术供方企业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0日前报送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
(二)组织专家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参加会议的技术供方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
(四)3月30日前发出参会邀请,办理参会手续。
联系人: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宋晶、霍庆龙
电 话:0531-82910878
传 真:0531-6695769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西路1777号
邮 编:250102
附件:石化行业VOCs治理及监控技术供方企业报名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