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初探

10.10.2015  13:11

山东省审计厅 王鸿飞   靳  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举措凸显了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将可持续发展从理念推向实践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山东省审计厅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进行了研究探索。本文选取自然资源资产的典型类型——矿产资源资产为研究对象,选取山东省审计厅实施的某市原市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研究样本,对审计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评价体系、组织形式、技术方法及结果开发与运用作了总结梳理和思考,尝试探索出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适用模式,以期推动审计在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实现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一、背景

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纳入政府问责和考核体系,特别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旨在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自然资源治理之间均衡发展,增强发展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包括审计署在内的各级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调研论证,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围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领域,率先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这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推进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落地生根和创新发展,对于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发挥了独特作用。

2014年12月,山东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某市原市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该市是一个典型的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型城市,煤炭资源丰富,占本地区煤炭累计查明资源总量的16.16%。煤炭产业一业独大特征明显,三次产业比例为7.40:57.96:34.64,而煤炭产业在第二产业中占比较大,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60%来自煤炭及相关行业。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施政理念与重点任务均与矿产资源有着密切关系。虽然历届党委、政府采取措施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但采煤塌陷地范围不断扩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反映和揭示该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到一条适合当地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审计组决定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总体思路

(一)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涵与定义

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自然资源。按其特点和用途,通常分为石油、煤炭、金属和非金属四类。国家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国家委托政府代理行使其所有者权利。为实现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政府又将其代理所有权的使用权分割出来,委托或让渡给市场主体形成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主体投入一定的生产要素,从事矿产采掘与生产活动,将其转化为矿产品,即完成由资源到资产的转化。对矿产品投入社会的再生产,进而获取资产收益。

从这个意义上讲,矿产资源资产是政府或政府委托、让渡的主体对矿产资源投入劳动、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而形成的。鉴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责任制框架下,党委作为重大政策措施的决策者,政府作为矿产资源的代理所有权者,在开发利用保护中起主导或引导作用,都承担着重要职责。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立足于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对开发利用保护进行战略规划,既要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还要建立集约使用与保护体系,减少和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立足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效率,将代理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委托或让渡给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向政府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税等财产性收益,以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即实施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由此分析,党委、政府担负着宏观管理与调控、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两种职责,简单讲即是政策与资金。宏观管理与调控主要是指采取政策措施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科学保护,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定规章制度、制定规划、行政执法、鼓励技术创新、支持公司整合、减少和降低污染等。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具体指制定征收规则,足额征收,并确保管理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党委和政府履职情况各有侧重,党委更重要的是决策,政府更重要的是执行,审查和监督政府履职情况,是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客观需要。

所谓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与调控、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职责情况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的合理性、有效性,反映存在问题,界定相关责任,转变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矿产资源资产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扣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职责,坚持政策与资金并重,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与调控、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职责情况,反映和揭示为了政绩而盲目透支环境、超前开发资源的问题,无序开采、破坏环境等行为,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混乱、浪费、效益性不高等问题,搞权力寻租、损害国家利益问题,评价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推动建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自然资源治理之间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第一,全面系统原则。矿产资源资产在该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要对被审计对象开发与保护矿产资源的履职情况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就必须系统地对领导干部任职以来矿产资源开采消耗、财产性收益征收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以此界定责任、客观评价、促进发展。

第二,试点推进原则。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个新课题,极具开创性和挑战性,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推进这项工作时,审计组边摸索边推进,边总结边调整,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先将资源环境责任作为经济责任的重要补充和拓展,而后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单独运行。

第三,因地制宜原则。自然资源资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差异性,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方式方法、指标体系要结合实际,因地而宜,突出特点。

第四,统筹协作原则。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在目前审计队伍专业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下,涉及资源、环境具体业务方面的审计仅靠审计组是难于完成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借用有关职能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专业技术力量,科学谋划,共享资源,互相协作,共同搞好资源资产审计。

三、重点内容及评价体系

(一)重点内容

审计组重点关注了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与调控、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两个方面的内容。摸清基本情况都是审计的首要任务,也是下一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

1. 宏观管理与调控。主要包括,第一,审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情况,查看是否制定了政策意见、制度措施、总体规划,是否编制了采煤塌陷地治理方案,审查其合规性、方法合理性、与既有政策法规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审查推进措施实施情况,是否加强了组织领导、规范了管理行为、强化了监督监察,是否建立了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空间规划体系。第三,审查各项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以政策意见、制度措施、总体规划、治理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为参照系,审查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第四,审查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的效益性,是否建立了综合管理体制、准入机制、淘汰退出机制等。

2. 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主要包括,第一,审查矿产资源财产性收益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征收的范围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延伸抽查有关缴费单位,重点检查有无任意扩大征收范围、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或漏征、少征等问题,有无不履行收费职责、应收不收、隐瞒、更改基数等问题。第二,审查财产性收益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检查有无拖欠、截留、坐支、隐瞒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制定执行收费政策,乱收费的问题等。第三,审查财政、国土、煤炭局等部门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财产性收益,有无挪用或用于补助经费支出的问题,审查年初财政预算是否编制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第四,审查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是否真实,有无挤占挪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用于基本建设的问题,审查重大政府投资的效益性、安全性。第五,审查财产性收益是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作用,重点关注失地人员补偿等方面情况,是否按国家标准发放压煤搬迁补偿费,有无人为降低补偿标准行为;压煤搬迁村庄建设情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是否到位,有无挪用压煤搬迁资金问题。对于该市的情况,审计组还审查了财产性收益在土地及塌陷地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情况,通过抽查部分塌陷地治理项目,关注了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过程,以及已完工的治理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的目标和任务,以及项目完工后发挥效益情况,有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确保财产性收益取得最大的效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二)评价体系

建立一套科学的、客观的、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才能有效地对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做出评价,准确界定相关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审计组结合审计内容,以宏观管理与调控、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为一级指标,研究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宏观管理与调控。沿着政策这条主线,以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效果为二级指标,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细化出三级、四级指标。如,“政策制定”二级指标下可设“政策意见”“制度措施”“总体规划”“治理方案”等三级指标;“政策实施”二级指标下可设“加强领导”“行政执法”“政务督查”“专项整治”“技术创新”“监督监察”等三级指标;“政策效果”可依据“政策制定”二级指标中设置的三级指标进行相应设置与细化,评价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四级指标。

2.一级指标: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沿着资金这条主线,设置“资金征收”、“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二级评价指标。如,“资金征收”二级指标下可依据当地的征收类型设补偿费、税金等三级指标。“资金分配”二级指标下可设分配制度建设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情况、项目审批情况等三级指标;“资金拨付”二级指标下可设是否按计划拨付、拨付程序是否规范等三级指标;“资金使用”二级指标下可根据资金使用领域和投资项目设三级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四级指标。

(三)定性原则

基于党委、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都承担着重要职责,设置指标体系应突出全面性、重点性的特点。但定性时要注意区分党委、政府履职的侧重,确保权责分明。

第一,统分结合。党委作为领导核心,对矿产资源的总体情况负责,通过把握宏观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等方面,实现自身意志。政府作为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在党委的领导下,将党委决策通过执行程序付诸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双方的工作虽有分工、有侧重,但更多的是协调配合、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关系。审计工作中,应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所谓“”,即全面摸清整个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所谓“”,即在摸清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具体区分履职情况。

第二,各有侧重。本项目的审计对象为某市原市委书记,其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以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为主线,侧重于检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检查本地区政策制定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和效果等。而财产性收益的征收与使用,则是次之的内容。

四、组织形式

在组织形式上,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是本次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现实选择。对此,审计组提出“一个审计组、两条工作线”的思路,即通过科学设计审计组的内部职责分工,合理划定审计内容,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与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进行,“一条线”贯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一条线”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彻底改变以往矿产资源仅作为审计项目的一个版块、一个分支或一个延伸的格局,赋予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更加独立的地位。可形象比喻为“1+1”的模式,前一个“1”指的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一个“1”指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定之后,依托审计组,将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统一的计划安排,下达一个审计通知书,统一进点,统一时间,同步实施,分别推进。

针对人员有限、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客观现实,为确保完成审计内容,达到审计目标,审计组坚持全面性与针对性、系统性与结构性的辩证统一,坚持“灵活多样、重在成效,协调有力、集中突破”的思路,采取了扁平化、模块化等组织形式,实现了一班人马、身兼双责,两线作战、协调推进,做到了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融为一体、同步实施。

(一)扁平化管理。针对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业性强的特点,审计组首先是完善协作机制,专门成立3人小组,按照“摸清情况、揭示问题、落实责任、提高绩效”的要求,具体负责学习研究、审前调查、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组织协调、加强调度等工作,特别是设置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便于工作开展。3人小组担当综合管理职责,直接向审计组组长汇报工作,提议下一步推进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讲,审计组组长、3人小组以及组内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审计组的职能和角色,是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成为独立的“一条线”的重要标志。这种管理手段一方面保证了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专人负责、专人谋划、专人推进,另一方面便于审计组掌握信息、共享资源、明确方向。

(二)模块化管理。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涵盖内容广泛、涉及环节和部门多,仅靠3人小组难以完成庞大的任务量,唯有动员和依靠审计组整体力量,整合审计内容,减少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审计组依据审计内容和评价体系,将审计内容和领域分成若干个模块,合理地编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案,由每个审计小组在兼顾总体要求的情况下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与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开展。审计组还指定3人小组的一名成员任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审,主持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三)精细化管理。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有关专家、教授的意见,结合地域特点,编制形成有针对性的现场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及时汇总各个审计小组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审计组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审计工作。结合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情况,选取重点内容,从政策与资金入手,通过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关矿产资源的规划、利用和环境治理的情况,发现未编制规划、资金管理不规范、塌陷地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重点,击中要害。

五、技术方法

此次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关注政策又关注资金,审计内容非常丰富。因此审计技术方法也必须是多样的,才能扼住要点、抓住本质、实现突破,既全面了解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揭示和反映出矿产资源管理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又通过绩效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具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可持续性。

(一)合规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合规审计主要针对政策领域,是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情况的监督,确信被审计单位遵守了法定要求和上级政策。这是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工作。一方面,审计组对《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合规审计,查看有无与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悖的地方,确保程序合规性、方法合理性、与既有政策法规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审计组全面审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执行效果,重点关注了是否达成了预期目标。财务审计则具体围绕财产性收益的征收、管理与使用情况展开,是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关注资金征收是否足额、管理是否纳入预算、使用是否科学。

(二)项目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既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作的决策,还审查其经济性、效益性。项目审计针对的是财产性收益投入的具体领域,包括工程项目、民生项目等,这是党委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如在工程项目领域,是否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工程,是否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恢复治理,是否启动了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等。绩效审计的主要任务是评价政策措施执行的整体效果,包括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政策实施后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以及资金投入后产生的效益等。如,审计组对采煤塌陷地治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时,发现了该市尚未编制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采煤塌陷地治理不到位,采空塌陷隐患较为严重等问题,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三)传统审计方法与现代审计方法相结合。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复杂,应将传统审计方法与现代审计方法结合,实现预定审计目标。传统审计方法主要有:审阅法。通过审阅各种与被审计对象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从中获取有用信息,它是一种基本方法。访谈法。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的交谈来获取信息。这种方法可以用于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了解观点、收集信息和证据,探查有关事项的根源和真相等,既有事实的调查,也有意见的征询。现代审计方法主要有:对比分析法。通过将被审计单位的若干可比数据进行比较,从中找出差异并发现问题。在审计实践中,既可以将同一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也可将不同时期的有关数据进行比较。这是开展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手段。评价体系中涉及到许多能够量化的指标,如, 2007年该市共有矿山58处,按照总体规划,至2015年总数控制在36处以内,较少数量,扩大集约化规模。为摸清矿业企业结构调整情况,审计组围绕矿山数量和生产规模进行对比分析,抓住了本质。同时,审计组在审查工程项目时,将评标报告中的单位法人、授权投标代理人、评标专家、监标人等信息进行梳理,与养老保险缴纳信息对比,发现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代理人均在中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与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和工商注册信息对比,发现中标单位法人为该行业内公职人员,且评标专家均为行业内公职人员;通过延伸中标单位还发现个别评标专家在中标单位按月领取补贴的问题,同时数十名公职人员在评标和监督投标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案例分析法。以单个或多个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具体调查分析和解剖,找出该案例受政策影响的情况,具体评价其对政策的反应,然后由个体推广到一般情况,找出政策的优缺点,提出改进建议。如,该市实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机制,对此,审计组筛选了近年新建矿山的基本情况,对其各项指标进行了审查,发现和揭示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并以此为模板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专家评估法。组织和依靠专家对政策进行评价和判断的方法。由于该办法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往往不宜直接作为决策依据,但是其结论可以为决策者提供信息参考,协助审计作出判断。如,审计组通过向山东省科技大学俞书伟教授电话请教,并结合前期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当地地域特点,编制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在线监测法。资源环境领域的监测网络目前正在完善之中,如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空气监测系统、排污监测系统、GJS地理信息系统等。这一方法可用于发现违规开采矿山等问题。

六、成果开发与运用

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保护矿产资源资产方面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是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手段,能否发挥维护资源安全的作用,其结果的有效开发与恰当运用是一个关键。审计组依据审计结果,对当地矿产资源资产开发保护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价,提出了一系列审计建议,对加强和改善矿产保护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总体规划系统性不足。虽然该市制定了《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但是相关措施仅限于宏观指导,微观方面的规划略显不足,特定区域的规划还未启动,缺乏后续配套措施,特别是采煤塌陷地治理方面、地质遗迹保护方面,还没有出台详细的方案,直接导致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不协调、不对称的地方。被审计对象负有直接责任。

2.矿山规模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据总体规划,该市通过推进矿山企业资产重组、联合、兼并,关闭资源枯竭、长期亏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差和生产能力过小的矿山,将矿山数量控制在36处。但由于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制度等执行不到位、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强等诸多因素,致使该市的矿山规模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被审计对象负有领导责任。

3.预期目标没有完全实现。由于行政执法不清晰、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不规范,加之综合治理理念落后等因素,一些预期目标没有实现。尤其是土地复垦、采煤塌陷地治理等方面与规划目标相差较远。被审计对象负有领导责任。

(二)关于全方位开发审计成果的问题

针对审计工作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应深挖细掘审计成果,进一步扩大审计成效。

1.从信息层面上开发成果,服务领导决策。审计组相继形成了《经责审计同步开展矿产资源审计的情况汇报》、《不断创新发挥优势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法》,系统阐述了开展离任审计的总体思路、审计目标、推进措施、主要特点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系统梳理和做大成果奠定了基础。

2.从理论层面上开发成果,更好地指导实践。审计项目结束后,召集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的形式对审计实践,进行充分总结和提炼,形成理论研究新成果,为放大宏观指导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3.推进制度创新和规范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针对审计情况,提出具体的审计建议,并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政策规定,争取将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征收管理;全面推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设和完善矿业权市场服务体系等审计建议落到实处。

(三)多角度运用审计成果

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揭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事项、开发与保护情况,更重要的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党委、政府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的可靠可信的依据,便于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围绕这些角度运用好审计成果,对于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领导干部的责任联系起来,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杜绝出现问题后“无人可以追责”的现象。对于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不善、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分清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建议组织、纪检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职责提出处理意见。诸如,某市某镇将压煤搬迁资金2500万元出借给镇属企业用于菌种厂扩建工程,时限为8个月。某镇挤占压煤搬迁资金2000万元用于镇办公楼建设。这些问题均列入了责任追究的范围。

2.建立对领导干部的奖惩评价制度。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评价,为党委、政府奖惩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因此,通过审计,揭露事实、划清责任,对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予以揭露、曝光和惩处,特别对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情况做出的具体定量评价,纳入干部考核机制,能更好地起到制止、警示、约束和纠正作用,树立正确政绩观。

七、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启示与思考

(一)明确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开展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首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从履职尽责的角度确立审计对象、范围和内容,即解决审谁、审什么的问题。对于一个地区来讲,矿产资源具有地域性,要在摸清矿产资源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扼住要点、抓住本质。对于相关部门、单位,则依据其职能明确审计内容。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验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积极开展审计试点。如对林业部门要着重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完成植树造林指标、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采伐监督、林权林地管理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对环保部门要着重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处理重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

(二)探索研究矿产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是开展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关键环节,是全面、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参考系。应广泛收集各类标准,结合矿产资源的地域性,探索出一套或几套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或制订出相关准则及规范,为审计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规范。及时总结编制评价指标体系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审计工作实现突破。

(三)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开展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是促进矿产资源资产可持续发展,而开发、运用好审计成果是实现这一预期目标的重要途径。第一,应强化成果开发意识,由点上着眼,在线上深入,从面上提炼,生产一批精品和高端产品。如,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及时编写审计要情、送阅件和工作简报等方式,向领导汇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实现结果运用前移,使得审计查出的问题更早进入领导视线。在审计结束后,对一些普遍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体制层面上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和改进问题的办法,形成有较高价值的审计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依据。第二,应善于运用审计成果,放大审计成果效应。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实现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挂钩,作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定性严重的问题,予以组织调整、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及时移交纪检、司法机关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审计,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等制度体系,真正起到审计监督的警示作用。第三,应加强审计成果督查调度。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以及移送处理情况实行跟踪督导,确保审计成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