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砍伐自家树不料触犯刑法 觉得自己“冤”
对于滥伐林木犯罪,很多群众存在认识误区,想当然的认为在自家地里种的树,想用了可以随意处置,却不知砍伐树木应该办理采伐许可证。也有人知道采伐树木要办采伐证,却抱有侥幸心理,不成想触犯了刑法。近日,宝坻区王卜庄镇的老白就陷入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据了解,十几年前,老白在自己院子后空地上栽种了二十余棵树苗,这么多年过去了,小树苗都长成了木材。日前,天津电力部门找到他,说他种的树这几年长得很快,树冠距离其上空的高压线很近,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会造成高压线漏电,让他把树木砍伐了,并答应会给老白一些补偿款。
老白心想,树木成材了,他也确实想把这些木材卖了,而且电力部门还给补偿款。于是,老白找到伐木工老李,二人商量将22棵树6000块钱卖给老李。老李问老白,有没有办理采伐证,老白说自己对这些不懂,没办。老李让老白联系办理采伐证,老白想办证肯定手续繁琐,既然是电力部门让砍伐的,就让他们办理得了。
6月中旬,老白又找到电力部门,要求他们办理采伐许可证,对方说让他自己去办理,他们可以提供协助。后来老李来催老白砍树的事,老白忙起来也没时间去办理采伐证。
7月下旬,老李找来几个人将二十二棵树砍伐了转手将木材卖了,随即林业部门发现后报警。宝坻警方刑侦八大队找到老李和老白,询问他们是否办理了采伐许可证,老白说这事既然是电力部门让他们砍伐的,就认为电力部门已经和林业部门协调好了,再说了这是我自己家的树,怎么处置是我的权力,跟办不办证没关系。老李则说开始是让老白办理采伐证来的,后来伐树的时候疏忽了。现二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滥伐林木罪,可能会被判刑和罚款。
民警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的发展,树木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林农在采伐树木之前,不管是自己种植的林木还是承包他人的林木,切记要先到有关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而且在采伐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