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仍需加强
聊城市审计局 马腾
在今年计生“两费”审计中,市审计局重点关注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通过审计,发现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正和加强。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变相减免社会抚养费。 个别乡镇对一些违法生育家庭,按照低于征收决定的金额征收并结案,变相减免社会抚养费。如在对某乡镇审计抽查时发现,有5户因变相减免少缴社会抚养费2万元。
(二)未严格执行征收程序。 审计发现,个别乡镇未按照有关规定让违法生育人员到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是乡镇财政所先代收,然后统一缴纳。这种行为不仅使得征收程序不透明,而且造成乡镇财政所滞留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在对某县审计中发现,2个乡镇共滞留社会抚养费12.84万元。
(三)违规乱收费时有发生。 个别县、乡为了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违规对违法生育人员罚款,如向拒不缴费或阻挠他人缴费的村民追加罚款等。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加大。 一是户籍改革的影响。违法生育人员愿意缴纳社会抚养费,主要原因是为了能让孩子落户。户籍改革实施后,超生儿童落户不再需要提供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造成极大被动。二是存在一部分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拖延缴费时间甚至不缴纳,即使申请法院执行也没有效果。
二、审计建议
(一)建立社会抚养费公告制度。 县级计生部门和乡镇、街道实行征收情况公告制度,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收缴情况等按季度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内部制约机制。 一是对计生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划分清楚,通过培训增强财经法律意识,严肃征收纪律。二是加强专用票据使用,明确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开具专用票据,防止收费不开具专用票据、乱用票据等问题发生。
(三)加强财政、审计和计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主要在乡镇一级。市、县级财政、审计和计生部门可以加强合作,通过建立联系制度、联合检查等形式,对业务财务进行“双查”,督促实现社会抚养费“单位开票,银行代理,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深入宣传,增强公民意识。 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广大育龄夫妇自身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让违法生育者明白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自身的法定义务,同时,加强与法院合作,对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进行宣传,形成依法征收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