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社区献血指标 “血头”盯上献血补助雇人卖血

16.01.2015  14:02

    在听说某社区缺少人员完成义务献血的任务后,两“血头”通过各种途径招揽社会人员前去献血,通过抽取献血补助牟利。昨天上午,于某和刘某涉嫌非法组织卖血在朝阳法院受审。据了解,500元的献血补助,被“血头”层层盘剥,献血者只拿到两三百元。

  认为献血有利可图 盯上献血补助   于某称,他来京多年,先后献过五六次血,每次都有营养补助费,觉得献血有利可图,于是便盯上了社区的献血指标。2014年夏天,于某听说柳芳北里社区即将组织义务献血活动,便与柳芳北里社区联系,称自己的朋友和同事中有很多想献血的人。社区工作人员则说献血人必须持有献血证并签字才能把钱领走,并留下了于某电话。   据时任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柳芳北里社区文教主任赵某讲,2014年7月,他接任社区文教主任一职。在他接手前,朝阳区给每个社区下达了无偿献血15人、备用7人,总计22人的献血任务。他在跟上一任主任王某交接时,王某曾跟他讲,要是社区没有这么多献血者,就联系于某,并给了于某的手机号。   前主任王某证实把于某电话给了赵,他称,同年6月时,他接到于某电话,对方说自己是中日友好医院的保安,医院不少护工和保安愿意献血。听罢,王主任就告诉他如有消息就给他打电话,交接工作时他就把于某电话告诉了赵主任。   后来赵主任和于某联系,让于某带16人过来献血,合格之后,给每名献血合格的人员500元的慰问金及一把血站提供的雨伞。   献血者多为务工人员 补助被层层盘剥   随后,于某便通过QQ群、发送街头广告以及人拉人等方式,从各处寻找献血者,刘某在看到于某的广告信息后,与于某取得联系。刘某称,当时于某称献血后可以给每名献血者200元,献血量200CC,于某则按人头给刘某每人50元的好处费。刘某于是便招揽了十几名献血者。就在献血的过程中,民警接到线索赶到现场,将一干人等带回调查。   据了解,被于某、刘某找来的献血者大多是来京务工人员,经济状况不佳。于某说,有些献血人员是他从北影制片厂附近找来的,他们一般都在制片厂附近寻找群众演员的工作。一名献血者说,他在用手机找兼职的过程中,看到QQ群中有人称可以免费体检献血,并按照献血量给予一定的好处费。另一名“卖血者”说,带他们去卖血的人特意交代在献血处不要提钱的事。   按照于某的计划,他会将献血的补助费从社区领出,每个人头抽取50元牟利,刘某等人再层层“过滤”,最终真正的献血者每个人大约只能得到500元补助金的一半。   被控非法组织卖血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于2014年6月20日,在海淀区红十字血液中心非法组织他人进行献血活动。被告人于某于2014年7月9日,在朝阳区柳芳北里社区,通过被告人刘某非法组织他人进行献血活动,且通过霍某等人非法组织16人进行献血活动,被告人于某、刘某被当场抓获。公诉机关认为两人违反国家献血规定,在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下,非法组织他人卖血,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公司机关建议对于某判处10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对刘某判处6至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辩护人认为献血血液中并未发生不合格的情况,未造成社会严重危害性,被告人家庭无经济来源,急需其回去照顾,希望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该案未当庭宣判。   延伸   行政献血指标虽已废除 但“组织义务献血任务”仍在   近几年,房山、怀柔、顺义等地的多起非法卖血事件先后被曝光,有些郊区单位和乡村为了完成义务献血任务,就雇“血头”组织卖血人员顶替本单位人员或本区域居民,到医院义务献血,然后再给予补助。   实际上,2009年11月,《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实施后,北京市政府就废除了行政献血指标。然而,“献血指标”仍然以“义务献血任务”的形式存在。据了解,一些事业单位会定期组织员工献血完成任务,同时给予员工一周的假期及上千元不等的“福利”。   律师白小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到依法设置的采血点献血,也可以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献血,并且个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都要组织义务献血。“这样的一些政策到了基层往往走样,因此在废除行政献血指标的北京还有所谓指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