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推荐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关于推荐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5]6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局和张亚萍同志分别申请上报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事迹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系全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级组成员单位。多年来,烟台市局始终坚持 “特药监管无小事,禁毒工作系万家”的工作理念,形成了责任落实、网上监控、巡查到位、流向跟踪、专项整治和滥用监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特殊的供应,杜绝特殊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一是合理划分监管事权,建立责任制。市局印发明确特殊药品监管事权的文件,建立了特殊药品监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网格监管的机制。市局与各市区局,各县市区局与全市特殊药品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了《特殊药品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特殊药品管理的四个目标、五项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将特药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领导、科室和具体人员,年终将特殊药品监管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形成了有效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二、加强网上监控、开展流向跟踪检查。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均安排专人每天对特殊药监管网进行实时监控,分析、跟踪调查异常情况和报警信号,5年来,共处理各类预警信息100多条。对大量使用罂粟壳的生产企业,定期向成品销售地药监局发协查函,核实成品数量。对医疗机构当月购用量明显增加,我局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没有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后,方予供应。通过严密的网上监控,确保特殊药品“一针、一片”的流向安全、清晰。
三、坚持定期巡查,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市局每年下达特殊药品检查计划,统一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市局对麻精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县区局对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经过持续多高频次监督检查,全市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五专管理严格,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准确及时,防火防盗、监控和报警设施完备,消除了特殊药品安全隐患,防止流弊事件发生,保证了特殊药品经营安全。
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连续多年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对全市经营特殊药品及2310家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责令限期改正,对2家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一家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批发企业罚款10万元。
五、多措并举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市局于2012年成立了药物滥用监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目标任务,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烟台市强制戒毒所密切合作,亲临公安禁毒、司法戒毒一线工作,积极收集报表,2012-2014年,共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表631份,报告数量和质量处于全省前列。
2013年启动“在校中学生非医疗目的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情况抽样调查研究”,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12所学校3657名学生、72名教师的问卷调查任务。在调查过程中,积极引导青少年形成科学的用药意识,防止滥用药物,切实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
六、加强培训和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局每年组织对特药监管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对特殊管理药品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将特殊管理知识纳入全民用安全月宣传活动,开展大规模的广场宣传活动48次,在主要街道设置宣传栏168块。每年6月26日世界禁毒日期间,组织专业人员走上街头,设置条幅、展台、刊板及宣传材料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近5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万份,接受群众咨询二千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张亚萍同志主要工作事迹
自2000年以来,承担省局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同时担任禁毒工作联络员。十几年的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经历,深刻认识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工作中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丝毫不敢马虎和懈怠,始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履行特殊药品监管职责,认真扎实工作,把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当做自己的事业奋斗和追求的目标,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局机关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民公务员。
2013年,被山东省禁毒委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禁毒人士”光荣称号,受到省禁毒委的表彰奖励。
山东省是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大省,同时面临着严峻的毒品蔓延形势以及因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可能流入非法渠道严峻形势。我省特药生产企业29家,也是亚洲最大的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地区,其中仅咖啡因原料药年产达到6000多吨,巴比妥类二类精神药品年产200多吨,全省每年生产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和麻醉药品原料药约25吨;麻精药品区域性定点批发企业35家,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198家,含麻复方制剂批发企业610家家,零售药店3万多家。要确保上述量大面广的特殊药品的合法生产经营和临床使用,也要确保杜绝其流入非法渠道,特药监管工作涉及的企业较多,工作量大,管理的事项事无巨细,都需要严格把关,关系重大,每一项都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认真依法审核查验,坚持 “特药监管无小事,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的工作理念。多年做到不留情面,坚持原则,对于规定不该办理的事项坚决不办,甚至有关领导打招呼也不能办理。经常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顾不带上照顾家人孩子,带病坚持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仔细审查每个特药具体事项。多年来,做到了经手的审核审批事项无任何差错。
为做好全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以及认真履行好禁毒职责,负责起草建立全省特殊药品监管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省、市、县(区)各级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的特药监管和禁毒工作事权,明确监管责任制。起草制定下发全省特药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和品种。对特药企业(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对全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每年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结合山东禁毒实际,每年组织开展针对特殊药品监管的法规培训、飞行检查和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组织全省各地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全省近5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十万余份,举办特药监管培训班四十余次,开展特药飞行检查二百家次。目前,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已走到全国前列,全省未出现从药用渠道特殊药品流弊的重大案件。
近年来,针对含麻复方制剂在药品经营环节出现的被犯罪分子骗购、套购流弊的严峻形势,积极协调公安禁毒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对全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主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防范了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的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