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农业厅公布第二批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名单,禹城市榜上有名,为德州市唯一入选县市。
山东省禹城市在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原则下,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在各乡镇成立村级事务“五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统一代管村级资金、资产、账务、公章、档案,构建起新型村级事务管理机制。(德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