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进展顺利

22.04.2016  10:58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办〔2014〕56号)和《德州市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德环办字[2015]85号)文件通知精神和要求,禹城市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目前,纳入德州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15家企业,已完成13家,完成任务的87%。

  一、编制方案。2016年1月26日,禹城市编制了《禹城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稳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组织实施。禹城市人民政府已于2015年5月份,聘请德州市畅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和专家技术论证,编制了《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城区异味治理实施计划》,并印发至各相关企业,对照落实逐步实施。禹城市高新区及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相关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履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督促指导。环保局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落实整治任务的督促指导,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挥发性有机物对公众健康和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例如禹城大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已投资625万元,采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甲醛生产中的余热回收装置,专利号ZL201520239814.0)治理大气污染,明显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程度,另外余热发电又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