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环保局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为适应新环保法下新形势,禹城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环境信访职能,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狠抓环境信访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优化信访案件的调处和办理结果,切实将解决环境信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用实际行动在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一、建立环境信访领导接访机制,促进环境信访职能地位的提升。从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环境信访作为衡量环保工作的第一标准,健全和完善环境信访责任制、重大案件例会制、接访首办负责制,对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和纠纷案件由领导亲自“包案”跟踪办访,确保及时办结到位。
二、建立环境信访防范预警机制,促进信访投诉下降率的提升。总结信访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对初信、初访做到早分析、早调查,超前介入,研究对策,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来信不转化为来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本地访不转化为越级访,个体访不转化为群访。先后建立了环境信访动态管理机制和重点行业信访预警分析机制,既从源头抓防范措施,又从机制上强化防范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
三、建立环境信访联动联办机制,促进了案件办结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为确保接访、受理、签办、转办、督办、上报、回访、建档等系列工作制度和程序衔接有力、高效运行,建立了信访、监察、监测三位一体联办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实行部门承办环节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访与监察、监测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提高信访办结率和满意率。
四、建立环境信访反馈机制,促进反馈满意率的提升。针对疑难、复杂的环境信访案件,坚持以协调为主,以处罚为辅,组织沟通协商解决。环保部门既站在受害一方,极力研究维权措施,也设身处地考虑污染方的难处,针对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研究治理措施,提出最为恰当的解决办法。建立回访和服务反馈制度,回访污染企业以及投诉者,依法调度污染方对整改和治理是否到位、征求投诉方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既有效杜绝了污染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作为,又规避了投诉方因小题大作提出无理要求。以此通过公心执法、公平办事,公正处理,使信访办理取得双方的一致理解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