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私家车干专车遇事故自己担 乘客或无处索赔

10.01.2015  12:32

 

 济南仅有出租车8543辆含137辆个体出租

  个体司机每月只需向个体服务站缴纳80元钱的管理费用。其他出租车司机则需要每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4000多元的份子钱。

  交通部“鼓励创新,但不允许私家车干专车”的表态一出,专车司机们便开始奔走相告,“感觉一下子被正了名。”可很快问题又来了,挂靠在租赁公司的私家车符不符合规定呢?顶着“专车”名号的私家车,载客在路上奔驰是否存在风险?

  私家车一挂靠身份就能“黑变白”?

  在出租车行业里,对“黑车”通俗的解释就是没有出租车运营资质的非营运车辆参与出租运营。于是,那些每天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按照一位乘客几元钱拉客的面包车;那些提前商议好价格到地方付钱的小轿车……就被认定为是黑车。在济南,这样的黑车将被暂扣,司机将被处以5000元—3万元的罚款。

  1月8日,交通部肯定了专车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部分推出专车服务的公司采用的就是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让私家车“挂靠”到租赁公司的方式,招募私家车加入。那么问题来了:挂靠在租赁公司的私家车属于啥“身份”?

  “我们查到专车时,看了他们的行驶证,认定了其为私家车。”7日,客管中心介绍查扣黑车情况时说,通过询问乘客说法,以此确定其为非法营运车辆,对其进行查扣。目前,对于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这一行为的性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从稽查人员的查扣流程上来看,挂靠在租赁公司的私家车,如果没有过户给租赁公司,作为专车上路载客被发现后就可能被查处。9日,当记者问到“具体以什么为依据查处私家车充当专车上路的行为”时,客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我们会根据交通部的精神查处。”而对于7日查处的4辆专车的处理意见,他们暂未给出。

  一般租赁公司的车辆会集中投保,但部分挂靠的私家车主则是自主购买保险。记者拨打一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了解到,虽然车险都包括交强险、车损、不计免赔等险种,但私家车购置的保险与营运车购置的保险在投保额度上存在分别。再者,要购置营运车辆保险需具备营运证,私家车是无法购买到营运车辆的保险的。

  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车辆从事营业运输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如果私家车因车辆改变了用途,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损失就得由车主自己承担了。

  私家车主干专车司机有啥风险?

  市民张先生说,最近女儿出门就打专车,几乎成了一种习惯。但在张先生看来,刚上大学的女儿毕竟上的是陌生人的车,总觉得有些不放心。“女儿给我演示过,打车时能看到包括专车司机的电话、照片甚至是身份证号等信息,但如果乘坐专车过程中出了事故,谁来负责?”

  据了解,如果专车司机或者专车所在的租赁公司没有购置所谓的“座位险”(也就是车上人员责任险),遇到事故后,乘客和专车只是租赁关系,乘客作为承租人很有可能得承担责任。同时,如果专车被认定为非营运车辆,那么保险公司也将不给予理赔。此外,有关人员还表示,一般专车只有商业保险,没有出租车所购置的客运保险,万一发生伤亡事故,乘客将面临理赔不足甚至无法得到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