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13.09.2016 14:36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源和关键,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的作用,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展开拉网式检查,深入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的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强监测,控制源头
节日期间,要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农技人员要到田间地头进行培训指导,确保农民不过量使用农药,并按照间隔期要求合理采收农产品。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市场,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大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安全可靠。市局在节日期间将专门组织开展一次监督监测和一次例行监测,主要是针对当下生产的时令蔬菜品种,在市局确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园、蔬菜标准园(应急保供菜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部分种植农户进行抽查。同时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的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抽检频次和数量,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追根溯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采取应对措施,完善应急机制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要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对不实报道,要及时澄清事实,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接受公众咨询和社会监督。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加强动态监测预警,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要确保节假日期间通讯、信息渠道畅通,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农业局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于9月14日14:30分前将节日值班表报市农业局质监处。( 质监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6609135) 2、各单位节日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离开本辖区,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 3、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准瞒报漏报,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济南市农业局 2016年9月12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3.09.201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