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促进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2】2号文件,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2]1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16年济南市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自主选育奖励
(一)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在我市辖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种子企业。
②申报主体的科研基地、种子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均在济南市区域范围内,且规格及面积要求达到相应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标准。
③申报主体应拥有有效期内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④申请奖励的品种应为2015年国家或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通过审定的小麦、玉米新品种。
(二)申报要求
申请资金额度参照《济南市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自主选育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山东省审定品种每个奖励10万元,国家审定奖励20万元。
二、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建设
(一)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各县(市)区已建设完工的市级展示示范场建设单位,各县区农业局所属种子管理站作为项目监督部门,监督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拨付资金 。
②申报内容必须符合2016济南市农作物展示示范方案规划,建设玉米、小麦品种对比田(品种40个),良种良法试验田1处,单个品种大面积标准示范方20亩,质量抽检样品种植鉴定田1处,设置相应牌匾,及时调查考种、组织现场观摩和区域品种推介。(大白菜新品种展示示范参照玉米小麦行)。
(二)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资金补助制度,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展示示范场后续建设补助:
(一)申报条件
①已建设完工的市级示范场建设单位。
① 示范场先期建设任务已经过验收。
③示范场运营管理规范。
(二)支持重点
项目资金主要对购买适宜小区播种、收获、脱粒相关机械设备予以补助。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需求列出机械设备采购计划(包括型号、参数、用途)。项目实行采购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四、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建设补助
(一)申报条件
我市辖区拟规划建设的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二)支持重点
展示示范中心试验田规划、整理与建设,试验用工、肥料、农药、农机作业补助等。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补助制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其余自筹。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到2016年4 月 5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申报书。项目一填报“ 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自主选育奖励项目申报书”;项目二填报“2016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计划申报书”; 项目三填报“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后续建设项目申报书”;项目四填报“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等文本格式。
②汇总表。项目分别以县市区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局属部门以申报单位汇总。汇总表格式及填写样本见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封面用小二号仿宋字体,其他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不够可加附页,用A4纸打印。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自主选育奖励项目申报书用黄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同时提供审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申报书》装订成册。2016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计划申报书采用绿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后续建设项目申报书用蓝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用红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
(三)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不与申报书合并装订。局属有关单位直接报送。
(四)项目材料报送至市农技站(市种子管理站)。
七、组织管理
1.各县(市)区农业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及申报。市农技站(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局属单位项目组织及申报。
2.评审。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按照《济南市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自主选育奖励实施细则》(济农财字[2013]45号)《济南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济农财字[2013]46号)(文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考察和确定。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计划。
八、联系方式
市农技站(种子管理站) 于金友 66676248
市农业局财务处 范艳华 66609131
市财政局农业处 66603798
市农技站(市种子管理站)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汇总表格式及填写样本(要求)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2016种子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 附件.docx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