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种子工作暨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11.02.2015  19:58

  

  2月10日,省农业厅在济南召开全省种子工作暨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109号文件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4年全省种子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种子管理重点工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登启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的开局之年,难度大,任务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业系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全省良种供应质优量足,种子市场持续平稳,品种创新有新突破,农作物种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王登启强调,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要严厉打击品种侵权和制假售假行为,确保现代种业健康发展。 一要充分认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是贯彻依法治种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举措,是激发种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种子市场监管任务的艰巨性,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认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制。 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培训指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强化与公安、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力量,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媒体曝光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突发事件或大案要案,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化和群体事件发生。 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务、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制定责任制,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全力推动种子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王登启要求,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南繁基地建设项目。二是组织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调研,尽快研究确定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加快建立新品种后补助奖励制度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尽快研究制定“新品种后补助奖励办法”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推动政策落地。四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对品种研发、种子基地、区域试验(鉴定)站、展示示范中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建设,夯实种业发展基础。五是科学编制“十三五”种业发展规划。重点做好本辖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六是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继续做好区域试验、品种审定等管理工作;要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实现农民看禾选种,管理部门看禾荐种,企业看禾销种;要加强种业信息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市场信息监测、生产信息调查、供需形势预测、品种信息查询;要抓好种子质量管理,开展好春、秋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搞好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七是做好春耕备播良种供应。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严把种子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种子下地。

  会上,德州市农业局、济南市执法大队、海阳市农业局和鑫丰种业分别介绍了种子管理、执法、新品种展示示范,以及加快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

  厅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各市农业局(农委)分管局长(主任),种子管理站(处)主要负责人、农业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种子管理站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