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东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 适当增加数量
鲁网12月11日讯 2019年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将实行提名制:对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突出绩效、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探索实行“一事一议”提名办法,可以不受项目提名条件限制,由符合提名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提名,采用小同行专家会议审读方式进行评价——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山东省将对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完善,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率先建设创新型省份。近日,《山东省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此次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激励自主创新,激发创新内生动力。《方案》突出价值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激励考核评价体系,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勇攀高峰。
除建立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外,根据《方案》,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将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表彰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根据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后的实际需要,按程序报批适当增加省科学技术奖的数量。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相关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制定中,要推动社会科技奖励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成立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自治组织,建立统一的社会科技奖励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支持社会科技奖励活动,帮助社会科技奖励拓宽资金渠道。
按照《方案》,山东省将进一步完善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的省科学技术奖评价体系。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提名和评审诚信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加大对申报国家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争获国家层次科技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统一纳入全省科学技术奖表彰范围,对其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规模化生产、军民融合、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