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办发[2106]4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启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凡通过备案的,纳入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培育计划,经考核对其中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绩效显著、孵化特色明显的,通过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等进行重点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一般应为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网络系统( http://221.214.94.50:81/record/index.htm )常年开放。2016年第一批备案申请受理于2016年5月27日17:00截止。
三、原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网络系统补充完善部分基础信息。
四、申请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请联系:巩玉滨,众创空间备案请联系:马德营。联系电话:0531-66777298。
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刘旭波,电话:15265201550,王凯,电话:15990995367。
附件:1、《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
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3、《山东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4、《山东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