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积极做好老年人法治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枣庄市山亭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助老维权”工作,防止老年人因权益受到侵害致贫,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完善老年人维权网络。设立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中心,开辟维权服务窗口,设置接待室、私密谈话室,实行“一站式、便民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对医疗、保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方面法律需求较大的实际,在法律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及人社、法院、民政、工商、信访、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开展“援调联动”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村)设立老年维权工作室、设置公示牌,发放老年人法律援助“绿卡”,加强老年人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村居(社区),走到老年人身边,为老年人提供流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排查、调处涉老矛盾纠纷。目前,全区共开设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老年维权工作室270个,构建了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公益维权组织网络。
发展壮大老年人维权队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40余人,组建老年公益维权法律援助团,深入开展执业律师联镇、法律服务工作者联村、司法行政协理员联户的“三联工程”,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等,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调处解决矛盾纠纷。鼓励引导村居“五老”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发挥人缘、地缘、亲缘优势,切实做好老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司法行政协理员队伍,区财政每年拨付专款20万元用于协理员误工补贴,激发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成立老年人维权志愿者团队,组织社会敬老、爱老的热心人士参与老年人员维权志愿服务,联合区老龄办对志愿者进行老年人维权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老年人维权工作水平。今年以来,老年人公益维权法律援助团进社区(村)83次,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老年人援助案件43件。
不断提高老年人维权服务质量。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突出抓好“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工作,集中开展《老年法》宣传月、老年维权咨询日等活动,增强了全社会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媒体作用,在《山亭司法》、山亭法治建设系统平台上开设专题栏目,集中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有关法律知识。投资拍摄法律援助公益宣传片,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发放老年人“12348”法律服务便民卡,不断提高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分段、分类登记,对孤寡、残疾、继子女抚养等人员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近三年来,全区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免除法律服务收费7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1400余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协助办理低保28户,避免了不少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经济纠纷等陷入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