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积极宣传《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

28.04.2015  15:48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商河县法制办为《条例》实施,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层层动员,以县政府法制办为龙头,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条例》正式实施做好了各项准备。

商河县各领导对《条例》的实施非常重视,副县长崔泽华、法制办副主任张敬都亲自走上街头,为《条例》散发宣传资料,并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法制办的统一布署,争取一步到位,落实好《条例》的实施。为此商河县政府法制办在全县12各乡镇(街道),组织20余名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悬挂各宣传条幅150余条,印制宣传材料1200多份,在城市街头、车站、广场设立了宣传站、咨询台,对过往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咨询。同时县政府法制办还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刊发了大量的新闻宣传报导。通过宣传,商河县目前已有10多万人对《条例》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使《条例》能得以更加顺利有效地在商河实施。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