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积极推动《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落实
目前,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规划提出“实现由大拆大建向有机更新转变”的全新规划理念,以及配套的一系列规划策略,在全市各界引发高度关注和共鸣,并受到市委市政府全面肯定。近期,市规划局针对社会各界对《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不少单位和市民针对大拆大建的弊端、历史建筑和工业遗存保护利用、如何确保更新规划落实表达了看法,提出了意见建议。《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集约节约用地、传承城市文脉、引导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形象的更新目标,确立了有机更新的基本理念,着力体现规划的生长性、加强规划的实施性、强化规划的政策性,致力于实现由单纯大拆大建向城市有机更新的转变。《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在详实现状摸底的基础上,甄别有保护和再利用价值的历史建筑和工业遗存,明确了保护要求,提出了保护利用的相关政策与建议。为更好地推进专项规划,市规划局将全力组织实施好各项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初步提出了推进我市旧城更新资金筹措、用地供应、规划管理、征收安置、税费减免、社会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原则性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和本部门职能,深入研究细化推动旧城更新有序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更新专项规划全面落实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分类推动实施。对于整体改造类更新项目,紧紧围绕棚户区改造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项目运作机制,在资金投入、土地供应、房屋征收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对于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以提高整治水平、打造城市亮点为工作重点,将城市重要街道和重要节点综合整治作为整治重点,不断提升整治水平和综合效益。对于功能提升类更新项目,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配套政策,推动功能衰退的旧厂区、旧院区在规划指引下调整使用功能,焕发新的活力。三是健全体制机制。《济南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的实施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政府职能部门,系统性强,绝非一部门之事,要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将任务明确分解到相关实施运作单位;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旧城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平台职能,加强协调调度力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落实更新规划实施的职责,定期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的考核奖惩;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旧城更新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听取群众对旧城更新的意见和诉求,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旧城更新的合力;探索规划实施评估机制,适时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在更新实践中动态完善规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