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税局东营分局“三措施”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

21.10.2014  18:51

  2014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把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额度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含3万元),进一步扩大了小微企业的受惠面。为落实好这一税收惠民政策,东营市地税局东营分局把加强政策扶持与增强服务功能结合起来,将惠及民生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将宣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方面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纳税服务微信平台和QQ群等,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扩大社会知晓面,帮助纳税人学好用好用足政策。另一方面,及时印制了政策解读宣传资料及《回执卡》,由税收管理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逐户发放,宣传政策规定,提醒纳税人知晓和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优化纳税服务。首先,针对小微企业纳税户数多,办税能力较弱的现状,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数据,主动分析梳理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推送服务和业务辅导工作。其次,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纳税人实际需求,在外网公布政策咨询热线,在办税厅设立咨询台,为纳税人提供办理程序、申请要件等咨询服务。再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及时回应纳税人相关诉求,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意见,确保政策平稳过渡、顺畅运行。
  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加强长效管理。从加强核实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入手,确保该征税款足额征收;制定小微企业优化管理方式,建立小微企业纳税人台账,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控,认真审核监督,跟踪工作完成进度,确保小微企业政策落实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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