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税局圆满完成《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师资培训
根据省地税局推广《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整体工作规划和要求,菏泽市地税局于2015年4月23日在市局二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市税收征管规范师资培训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和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情况、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总体架构,以及登记、认定、证明、发票、申报、征收、优惠、票证等12大类838个税务事项的具体操作和规范。各县区局和市直三分局以及市局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国际税务科、收入规划核算科和纳税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师资培训,培训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保障《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在系统内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征管制度创新,全面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途径;是全面统一征管标准,建设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的必要基础,将极大地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促进整体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所有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岗位特点、现有培训场地以及师资人员情况等,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参训人员名单,可采取一次性或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做到培训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切实提高地税人员的法制理念和法制水平。三是要逐级培训,全员学习。全省将于5月1日全面启用《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现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单位要在培训方案和参训人员名单制定后,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要全覆盖到每一个相关岗位的人员,要确保每位参训人员都能够严格掌握相关业务规范,从而使每一位地税人员既有本岗位的绝对责任意识,也有在整体大局架构下的相当责任意识,了解各自的岗位责任及岗责衔接点,使各业务岗位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各单位全员培训工作务于四月底前全面完成。四是要加强考核,抓好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贯彻落实情况是今年省市局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纳入绩效管理,重点考核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要采取不定期督导方式,促进每个人员都学好、用好业务规范,确保我市5月1日全面启用《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