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019年“稳外贸”25条措施

09.05.2019  14:41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若干意见》,近期,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2019年全省“稳外贸”具体工作措施》,提出25条举措,推动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入实施“境外百展+”计划,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办好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山东品牌产品中东欧展等7个境外自办展,对统一组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标准提高到80%以上。用好华交会、广交会等国家展会平台扩大出口,提升省内展会国际化水平。

    做大做强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青岛、威海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业务,支持威海创新开展“四港联动”跨境物流一体化运作模式,建设中韩日“海陆海”跨境电商30小时高速物流通道。用好“采购地申报、口岸验放、一体化通关”政策,扩大临沂工程物资市场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对省级新认定的公共海外仓每个最高支持150万元。

    创新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产业集群申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认定第二批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出口,加快设立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推进威海国家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济南及青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博山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扩大“十强”产业相关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壮大主体队伍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齐鲁号”欧亚班列快速发展,提升货源集结能力,提高“重回”比例,全年开行班列500列以上。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口岸“放管服”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果,在青岛港全面实现进口集装箱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流转,推进“单一窗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保险等服务功能建设。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出口退税标准化服务,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一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在2个工作日以内。将全部一、二类出口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三类出口企业纳入无纸化范围,力争2019年底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占全部退(免)税额的比重达到9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