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虚开税票以达到偷漏税的目的 群众举报牵出巨案
开设空壳公司领取增值税发票,再联络网上“买家”虚构交易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双方从而“互利互惠”,“买家”得以偷税漏税,空壳公司则使用假退免税证明“平账”后,向“买家”收取费用。
案发:群众举报牵出巨案
2015年10月,海淀警方接到北京国税部门报案称,近日税务部门收到一份群众举报,称北京一家商贸公司组成犯罪团伙,每月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2亿元。
后续:国税将加大监控力度
昨天,海淀区国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的退免税证明,主要是利用了税收监控的空间和时间差。针对这一情况,国税部门也加强了后续管理,出台若干应对举措,加大风险防控的力度。比如在申报系统管理方面,加大对申报数据的限制,同时对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收入和开票的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监控和风险排查。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了加强风险防范,国税系统也将执行更严格的实名领取增值税发票的措施,代理人除了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还需进行图像资料的采集,该项新措施有望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本次抓获的嫌疑人中既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员,也有为该团伙提供注册“空壳公司”服务的代理工商注册的人员,还有部分“买家”,而针对本案中涉及的全国其他地区的1500余名“买家”,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也将继续会同有关单位向下游继续追查。
海淀警方立即抽调经侦、刑侦等单位的骨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调查发现,这些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行为,却多次从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发票,并通过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买家”,大肆兜售,给国家造成巨额税收损失。初步统计,该团伙共控制了400余家类似的“空壳公司”,遍布北京13个区,而从这些“空壳公司”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买家”多达1500余家,涉及全国29个地区。涉案增值税发票3万余份,涉案金额高达30多亿元,仅税额便达5亿余元。
昨天上午,海淀警方联合海淀国税通报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多亿元,国家流失税款达5亿元。目前该团伙已有2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近年来海淀警方破获的一起涉及地域最广、涉案金额最大和涉案人员最多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
摸排:国税数据协助破案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国税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利用国税部门后台的大数据,锁定了嫌疑企业。专案组以被举报的企业为切入点,建立税收数据模型,系统筛查海淀区内和被举报企业存在共性的企业,通过比对税务登记、申报、发票领用和开具等数据先期锁定了53户纳税嫌疑人。
其中,一名石姓女子浮出水面,她一人为15家公司的代理购票人,且这15家公司往往在同一时间领取增值税发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石某原供职于北京某单位供应部会计室,现已退休,凭借对财务税务工作的了解,她多次代理犯罪团伙开立的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对石某在税务部门留存的数据进行调查,专案组发现自2015年5月以来,石某在朝阳、海淀、丰台、东城、西城、通州和昌平七家国税分局代理了160余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业务。根据这些公司的数据信息,专案组又筛查出400余家公司,涉及北京、河北、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
收网:分头捣毁犯罪窝点
侦破工作随即围绕石某展开,专案组侦查员蹲守发现,石某在10月15日和10月19日为其代理的10家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间有两辆黑色现代轿车负责接送,根据这一线索很快锁定两名嫌疑人崔某和肖某,随后又有三名涉案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专案组还发现有一对男女专门负责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其中周姓男子早在2014年11月便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而被江苏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至此,这个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一一现身。
2015年11月20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专案组分赴本市多个地区对涉案的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捣毁虚开增值税发票窝点12处,控制涉案人员20名,收缴大量税控机、涉案电脑、银行U盾和多个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账本等作案工具。
在一家隐藏在居民楼内的窝点内,房间地上、靠墙书柜里,到处都是标有公司名称的塑料文件袋,袋内装有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税务登记等材料,粗略统计涉及百余个公司。侦查员告诉记者,这些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全是“空壳公司”。此外,在这个窝点内,民警还发现了大量空白的或者已经按照“买家”要求开具好的增值税发票。其中一张发票上写着“货物一批”,货款为“95535”,税额为“16214”。
12月1日至4日,专案组再次组织部署对海淀辖区内的28家重点企业开展第二波打击,抓获29名嫌疑人,其中9人已被刑事拘留。
侦破:犯罪团伙
还搞反侦查
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办案民警和国税部门都表示,该团伙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
国税工作人员分析,按规定每个一般纳税人每月只能申领25份增值税发票,如果超额申领会引起国税部门的重视并进行核查,该团伙采取“人海战术”,注册多个空壳公司申领。不仅如此,他们为了不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还不断注册新公司,并让老公司“自然死亡”,从而躲避稽查。该团伙和“买家”的交易也都是通过在线沟通,网上支付。办案民警在查抄窝点时,还搜出30多张身份证和300多张银行卡,这些都是团伙用来分散收钱的工具。
民警也表示,该团伙主要成员从来不在税务大厅露面,他们专门雇人去办理业务,事后还要开车带着雇佣人员在城里“兜圈子”,直到确定没有异常情况,才将被雇佣者放在地铁站附近,然后离开。
揭秘:空壳公司空手套现
记者了解到,这些空壳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都属于一般纳税人标准,按照规定,每月可以到国税服务大厅免费领取25份增值税发票,每张发票可开具不超过10万元的不含税价款。他们拿到票后,便通过网上寻找“买家”,然后按照买家要求虚构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并按虚开价款的数额向对方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对于虚开的这些货款,空壳公司会使用假的农产品退免税证明或外贸退免税证明向国税部门“平账”,从而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
而由于增值税只是向“增值”的部分收税,因此“买家”通过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伪造上游交易,便可以达到偷漏税的目的。
退休会计石某是最早被抓获的团伙成员之一,她告诉民警,每次都是团伙上线打电话通知其去领取增值税发票。“他们和我约好一个地方,把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发票专用章和税控盘这些东西都给我,我去税务局领增值税发票。”石某说,她每月为每个公司只买一本发票。截至案发时,她已领出100多本发票。每领出一本发票,石某能够拿到500元的报酬。石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这些公司的手续都是齐全的,我就是个兼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