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监测启用新标准

03.01.2015  11:47

“眼看天空雾霾沉沉,监测显示一片大好”—这种监测数据和个人感受“打架”的情形,将随着空气质量监测新标准的全面启用,跟我区12个盟市机关所在城市说再见了。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我区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鄂尔多斯此前已经执行新标准下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区所有盟市机关所在地全部完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在空气质量新标准之下,以往的3项监测指标扩展为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点位分布和质量等级评定的要求更高,使监测结果更准确,对保护公众健康更具参考价值。据介绍,2014年12月1日起,8个盟市机关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新系统已经全部联网,能够实时上传监测数据。

作者:黄永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