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挂机对着邻家卧室轰鸣 被楼下邻居告上法庭

08.12.2014  23:49

  今年37岁的刘瑶是济南某高校教师,家住济南市市中区领秀城小区,2013年11月的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家的卧室墙外多了一个大型的空调外机设备,这个“大家伙”吵得刘瑶心里很烦躁。几天后,刘瑶找到楼上邻居陈建,要求对方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将空调外机移走。没想到几次交涉后,对方仍置之不理。12月3日,这起相邻权纠纷案在济南中院二审。

  在法庭上,刘瑶和陈建基本没有说话,楼上楼下住着,这样的关系也的确是够尴尬的。

  据了解,今年28岁的陈建是济南某公司职员,2013年他在济南市领秀城小区购买了一套110平米的二手房,准备装修后把父母接来,没想到房子还没收拾妥当,他就被邻居告上了法庭。作为上诉人,庭审刚一开始,陈建就语气强硬地表示,“我安装空调前经过了物业公司的口头同意。”陈建表示,因为购买的空调外机尺寸过大,房子主卧室西侧外墙预留的位置放不下,所以只能将空调的外机安放在其主卧室东侧的外墙上,该外墙是陈建、刘瑶两家主卧室共用的外墙,同时,陈建还在其阳台窗户下方搭建了一处室外平台用于放置杂物。

  经一审法院现场勘验,陈建的房屋预留的主卧室空调机位位于主卧室西墙外,陈建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其主卧室东墙外,该空调外机下部紧邻着刘瑶主卧室外墙上沿,且与刘瑶阳台距离较近。“阳台头顶就是空调外机的支架,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刘瑶在法庭上气愤地表示,因为陈建安装的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热气,她和丈夫的生活已经受到影响,并且陈建在阳台外搭建的平台破坏了墙体保温层和防水层,给刘瑶的生活带来了隐患。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判令陈建在10日内拆除空调外机,宣判后,陈建不服该判决,遂向济南中院提起上诉。

  当说到上诉理由时,陈建表示,因为他购买的房屋空调机位设计不合理,无法放置他所购买的大型空调外机,因此在经过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才将空调外机挪动了安装位置。对于陈建的这一说法,刘瑶的丈夫表示,一审时,法院曾专门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物业工作人员答复,从未允许业主将空调外机安放在现有位置,为此物业公司也曾多次上门要求陈建整改,但他一直拒绝。

  直到庭审当天,陈建仍未能提交证据,以证明当时安装空调外机已得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和刘瑶一家的同意。

  刘瑶气愤地表示,她曾拨打12345热线反映这一情况,2014年2月,济南市市中区城管执法局曾向陈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一直张贴在陈建家门上,刘瑶为此提供了三张照片作为证据。

  “即使空调机位存在设计缺陷,也不能成为你侵害他人权益的理由。不管你怎么处理,必须把空调外机移走。”在最后的陈述环节,刘瑶坚持主张自己的权利。

  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微评:

  坦白地说,陈建的解释的确有些牵强,空调买大了就擅自更改位置,这一“任性”做法伤害了邻居的利益。双方楼上楼下住着,退一步为对方想想,也不该闹到上法庭的地步。可陈建不但不承认自己有错,还干脆躲了起来,物业公司、城管执法局都拿他没办法,这才激怒了刘瑶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