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0后司机状告客管中心 “专车第一案”立案
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立案受理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案件,近日将下发立案受理通知。被罚专车司机陈超的代理律师称,他们认为济南市客管中心的处罚无充分证据,并表示有机会胜诉。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18日,市中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原告陈超诉称,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由于当事人第一次只寄了起诉状,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市中法院又让他们补充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市中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陈超的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条件,予以立案并将通过官微等形式,及时公开审理进展情况。
代理律师称专车不违法
“我觉得我们有机会胜诉。”专车司机陈超的代理律师——北京文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表示,客管中心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陈超非法营运,只是通过行政强制力将陈超的车控制起来。“听证会时他们提供的几个视频,也不足以证明陈超有非法营运行为。”李文谦表示,专车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乘客出行需求,并不存在违法行为。在国家对专车都没有系统政策的时候,客管办行政干预痕迹明显,处罚难让人信服。
李文谦表示,对行政诉讼来说,他们只要提起诉讼就可,对方需举证处罚是否合法。从客管中心提供的证据来看,陈超胜诉有机会。“交通部对专车的反应也让人不解。”李文谦认为,私家车属私有财产,政府应引导、规范、监管,而不应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市场。
客管中心尚未收到通知
18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客管中心还没收到市中法院的书面通知。收到通知后,他们将按正常程序处理。
1月23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济南开出首批3辆专车罚单,每辆罚2万。客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曾介绍,违法专车被查处时,客管中心稽查人员开具了《车辆暂扣凭证》和《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车辆暂扣,告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处理。他当时表示,由于违法专车行为恶劣,根据相关法规,确定2万元的罚款金额。
对话司机陈超
“我不代表专车,仅以个人名义起诉”
18日下午6点多,记者在位于经四路的万达凯悦酒店见到了陈超。他一再强调自己不代表专车,仅以个人名义起诉。陈超说,他希望能胜诉拿回被罚的2万元,但他也怕公司领导知道,影响工作。
“我觉得处罚不公正”
记者:你怎么看客管中心的查处?
陈超:我觉得他们当时的决心很大,认为自己在履行责任,他们要维护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记者:怎么想到要起诉?
陈超:我一个朋友的同学在北京做律师,他帮我联系了律师。律师也觉得很不公平,免费给我打官司。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起诉?
陈超:我觉得处罚不公正、不客观。而且对为什么处罚2万也没解释,只是给了我一个通知。开听证会时,本来有记者想一起进去,但听证会没公开,而且他们出示的视频录像认定也不清楚。
“很多朋友给我点赞”
记者:家人和朋友支持你吗?
陈超:很多朋友通过微信将媒体报道发给我,为我点赞;但家人不是特别支持,他们觉得跟政府打官司赢的可能性小。滴滴公司也联系过我,为我点赞,但这两天一直在开会,没时间联系他们。
记者:你公司的人知道吗?
陈超:我最担心公司领导知道,毕竟我还要正常工作。
“如果败诉会再上诉”
记者:接到立案受理通知了吗?
陈超:市中区法院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但我确实没时间。他们就说把相关文件寄给我,我现在还没收到文件。
记者:你觉得自己会打赢官司吗?
陈超:立案后要看法院怎么判,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是很懂。如果法院调解,客管中心撤销处罚我就能接受。
记者:如果输了呢?
陈超:输了我会继续上诉,当然前提是不占用太多精力和时间。
记者:打赢官司意味着什么?
陈超:我不知对专车意味着什么,至少对我来说,可要回2万元。我不代表专车,我只是以私人名义起诉客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