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登记制首日平稳 济南9成诉状当场立案

05.05.2015  11:20

    4日,作为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济南两级法院变“审查”为登记,一天接受诉状334件,其中当场立案303件、书面告知补正16件、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15件,当天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60余人次。

  济南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彭辉告诉记者,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对当事人立案方便了很多。以民间借贷诉讼为例,以前原告方拿了借条,还需要再出具证据,证明借条是真的才能立案,把实体审查放在了前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原告方只要出具借条和其他相关材料就可以立案,至于借条是不是真的,到合议庭审理时再审查。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截至4日下午4点,全省法院立案登记秩序平稳有序,全省法院共接收诉状3685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3240件、书面告知补正218件、接收材料待进一步研究是否受理227件。按照案件类型分,民事起诉2465件、行政起诉220件、刑事自诉99件、申请强制执行896件、国家赔偿5件。另外,不予登记立案9件。全省法院首个登记立案工作日接收诉状数量与2014年每日平均受理案件数量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