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 五高校承担39项
26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会议,5所高校承担了39个立法研究项目。
26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会议,交流各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前期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济南大学和烟台大学等5所高校合作建立了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今年共39项立法研究项目,委托5个立法服务研究基地分工完成。39个项目中,立法理论研究课题5项,委托起草项目4项,法规相关内容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项目16项,立法评估项目6项,法规清理项目3项,其他项目5项。
今年的分工项目中,大多是2016年立法计划中的一类立法项目,即在年内拟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拟提请9月召开的常委会审议,动物防疫条例拟提请11月召开的常委会审议。这些法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关注度很高。
才利民指出,自去年10月成立以来,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在机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基地打造“人大主导、政府参与、面向全省”的综合性、开放性、高水平的地方立法智库和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推动建设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阵地、引智工程的新载体。
才利民强调,做好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要坚持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抓好各基地软硬件建设;要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项咨询服务工作;要深入实际,立足山东省情,特别是结合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焦点问题,持之以恒地做好理论与实践结合文章;要主动作为,坚持以服务社会为落脚点,切实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各基地要扎实做好各项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发挥好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和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大学等五个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相关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马俊骥 编辑:邹淑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