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被撵竟是习俗惹祸 房客将房东告上法院

21.12.2015  13:34
  本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魏培培    李青    秦泗平) 近日,东港法院诉前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房客在出租房内生了孩子,房东要求其按“习俗”为房子更换房门,结果双方协商未成,房东将房客赶出出租房,并扣下押金、租金1700元。无奈之下,房客将房东诉至法院。

  房东张某是山东济宁人,因常年在日照工作,便在日照市区买了房。家人一直没搬过来,自己也常住职工宿舍,于是,2014年3月份,张某把房子租给了王某一家,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至2015年12月,同时王某支付了1000元押金。

  今年5月份,王某的妻子临盆,并在出租房内坐了月子。房东张某得知此事后,认为老家济宁有房子“借死不借生”的“习俗”,新生儿会带走“房气”,对房主不利,但无奈孩子已降生,只能寻求“破解”之法,遂要求房客王某给房子换房门。王某则认为,租赁合同并无此约定,房门也没损坏,自己更不知道有此“习俗”,所以拒不同意更换房门,双方协商未成,于是今年11 月份,房子租期未到,张某便强行终止合同,把王某一家赶了出来。

  同时,张某扣下1000元押金和未到期的房租,准备用来换新门。12月4日,王某将张某诉至东港法院,要求张某归还押金、未到期房租共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