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新车竟是二手车 济南车管所提醒购车须谨慎

31.03.2015  20:40

  郗某查询发现,自己所购新车竟是二手车。

   中国山东网3月31日讯 (记者 张敏敏)近日,车号为鲁A5****的车主郗某持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到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档案查阅室,查询其购买新车的车辆信息,没想到他的新车竟然是“二手车”。

  经了解,郗某为外地人,并非从正规渠道购车,而是从二手车市场附近看的车,对方称是库存车,价格相对新车便宜5-6万元,车辆还可办理分期付款。郗某预交了2万元定金,写下了20万的欠条,随后又通过刷卡的方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对方称代办挂牌,随即骗取他的身份证明,伪造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交给郗某某,并称等办理完成分期付款手续后再交付车辆。

  郗某带着相关证件到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档案查阅室查询其购买的新车的信息。查阅室民警发现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存在伪造嫌疑,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通过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发现该车在查询人名下仅一天就转移过户他人名下,而且该车不是新车而是二手车。当事人称对此事毫不知情。档案科立即与驻所刑警队联系,将此案移交刑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济南交警支队车管所档案查阅室发现,近期,像郗某类似情况前来查询的群众较多,已引起车管所的高度重视,并建立嫌疑车辆平台,指示档案科密切关注有关嫌疑车辆的动态。

  济南交警支队车管所提醒市民,购车须谨慎,新车请在4S店按正规渠道购买车辆,不要轻信网上的联系人,尽量亲自去店里问。如遇心怡车辆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应当谨慎购买。

  二手车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首先应该确认车辆和相关的证件手续,比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其次最好是通过安全的方式付款;再次,办理完二手车交易后尽快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防止时间过长出现无法与前任车主取得联系或者被前任车主再次过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