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为第一书记及任职村选配法律顾问
日前,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选配法律顾问助推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为该市1537名第一书记及766个任职村选配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要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拓展法律服务载体,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着力引导第三批第一书记及任职村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为促进全市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是强化人员选配。选派政治素质、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律师。选配按照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推荐、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的程序进行,服务期限与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一致。
三是明确职责和任务。第一书记及任职村法律顾问为公益性法律服务岗位,主要为第一书记及任职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为第一书记及任职村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第一书记及任职村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和管理规章制度;就任职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办理第一书记及任职村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必要时代理第一书记及任职村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活动;协助第一书记及任职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提供与第一书记工作有关的法律信息;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第一书记任职村实际需要应提供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是明确工作制度。定期与第一书记沟通情况,向第一书记及任职村提供法律服务;实行“一事一档、一年一卷”,全程记实服务内容及工作进度;对可能影响第一书记任职村和谐稳定或群众重大利益的情况,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并向所属司法局报告;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对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过程中,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调度,及时了解情况,研究推进措施。要严格考核奖惩,将选配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各县区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考核。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