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任第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的公示
为提高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威政发〔2014〕22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威政办发〔2014〕12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组织遴选、市政府审定等方式,共遴选产生第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拟任人选20名,现公示如下: 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任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东 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 王立业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 王传生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 丛蓉日 山东荣威律师事务所 刘秀峰 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 刘建忠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 刘保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杜永峰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 张建芬 山东悦程律师事务所 杜祥国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 国 辉 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 周善科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柳砚涛 山东大学法学院 胡 明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姜华丽 山东威海卫律师事务所 侯继山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钟 巍 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 席如师 山东润洲律师事务所 贾 彬 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 韩 强 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 对上述人员的公示期为7日,从2014年8月9日至8月15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均可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联系电话:5897951。
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威海市司法局 2014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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