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济南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第七批济南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的通知》(济农办字[2014]16号)要求,现将农业系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程序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主要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单位推荐、市局审核”的程序进行。
每个县(市)区推荐2人。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推荐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先后顺序排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和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将推荐人《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局组织。
市局根据全体申报人员综合情况,提出推荐建议。
二、 注意事项
1.第七批济南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
2.济农办字[2014]16号文详细内容见附件1,有关填写表格见附件2。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0月31日前报市农业局,同时报电子版。
3.此项工作时间紧,关注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扎实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真正把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4.推荐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情况、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局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闫坤,联系电话:83186177。
附件:1. 济农办字[2014]16号文
2. 部门推荐人选填报表格
济南市农业局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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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