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三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
为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力度,调度项目保护情况,搭建项目保护经验交流的平台,省文化厅决定在济南举办第二、三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主题辅导授课。本次培训邀请山东省文化厅有关领导进行授课。
(二)项目保护单位交流发言。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负责非遗保护的工作人员1名(兼领队)(原则上参加过第一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的这次不再参加);
(二)部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参加过第一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的这次不再参加)。
三、日程安排
2015年1月13日17:00前,第二、三期参会人员到颐正大厦(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0号)报到,1月14日至16日培训,1月16日离会。食宿由主办方安排,交通费自理。
四、交流发言安排
(一)参加交流发言的单位包括:
每个市按照附件2确定的名额,推荐在项目保护方面有思路、有创新做法、在本地有典型意义、保护成效显著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
(二)交流发言的内容
1、项目简要情况;
2、推进项目保护方面的做法,包括制定并实施保护规划、传承人扶持、展演展示、建立保护机制等;
3、项目保护取得的成效。
(三)交流发言的形式及时间
1、交流发言的内容以ppt进行展示;
2、每个单位发言不超过20分钟。
3、汇报人如是传承人本人,汇报项目如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适合现场展演展示的,可结合ppt介绍进行现场展演,时间可适当放宽至30分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按照分配的参会名额,认真组织有关保护单位按时参会。
(二)各市推荐参加交流发言的保护单位,需填写附件3,并于1月8日前,将附件3、附件4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蒋士秋 王 轩
联系电话:0531-86568889
附件: 1、各市参加第二、三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名额分配表.doc
2、各市参加第二、三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交流发言名额表.doc
4、各市参加第二、三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培训会议人员回执表.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