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山东将主要检查六项内容

18.01.2018  11:41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山东将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主要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等六项。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鞠振平介绍,此次污染源普查的主要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工业污染源方面,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农业污染源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生活污染源包括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移动源为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