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产业”推动农业产业结构深度调整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三产融合互动指的是,将农业由一次产业升级为加二次产业再加三次产业的“第六产业”。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提质增效”阶段。只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将农业由“一次产业”升级为“第六产业”,才能将过去主要追求产量增长的“拼资源、拼环境”粗放式发展,转变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轨道上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从根本上保障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日韩探索发展“第六产业”
根据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随着国民消费内容的多样化,人们购买加工食品和外出就餐支出增加,消费者对农业初级产品之外的加工品和服务支出不断攀升。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将持续下降,绝大部分增加值将发生在以加工业、餐饮业和流通业为主的二、三产业。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在外用餐所占消费支出份额已经超过20%,未来这一比重还会不断地提高。除了提供农产品,农业本身所具有的生态功能和民族文化传承功能不断丰富。农产品的用途也大大拓展,不仅满足日常食用与原料所需,还是工业能源的主要来源,如玉米等农作物。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的融合机会越来越多,对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的需求,将驱动现代农业加快转型发展。
在三产融合的趋势下,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逐步探索出比较成熟的“第六产业”发展经验。1996 年,日本首先提出了“第六产业”概念,即通过农业中一、二、三产业的相互延伸与融合,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第六产业”诞生于日韩两国开始进入老年化社会时期,农业附加价值偏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特征。通过建设、运营体验式休闲农庄,大力支持传统食品和农业资源综合开发,韩国将农民农业外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当时的4.6%提高至目前的7.5%,每年为高龄农民和女性农民创造5000个工作岗位;日本的“第六产业”市场规模则达到1万亿日元,约530亿元人民币。
农业结构深度调整方向是构造全产业链
在“吃得饱”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的前提下,发展现代农业还需要逐步满足人们“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有文化”的要求。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时期,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人们对“看得见绿水、望得见青山和记得住乡愁”的期待越来越高,农业的生态功能和文化传承功能越发重要。而这些对于新型农业的期待,正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和机遇。
“第六产业”的核心理念就是要跳出农业看农业,使农业结构由单纯的农作物生产向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及休闲服务业等领域交融发展,打造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到销售的全产业链,并通过科技投入、打造品牌等,向农业输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形成农业各个子产业之间、农业与服务业之间、农业与加工业之间、农业与综合产业之间等相互渗透融合的新业态。以此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农业获得合理利润,并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二、三产业的高附加值分配,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农业的多功能目标。
走向新型“第六产业”的基本路径
把农业升级为新型的“第六产业”,其发展可遵循以下基本路径。
第一,要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新战略的前提下,优化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一村一品”,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
第二,通过产业化组织方式实现“内联”。“一体化”或“产业化”,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两种主要经济组织方式。虽然以某个大型企业或者一个大型集团完全控制某类农产品生产及其相关联产业为主要特点的“一体化”,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第六产业”,但是这种组织方式排斥普通农户,与我国以家庭基本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不符。而产业化的最大特点便是包容了相关联产业的多种利益主体,并且各个主体之间按照市场机制,实行紧密的有机连结。
中国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为主要的组织形式,通过土地流转,培育农业生产经营新型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发挥更大作用。其中,有管理能力和全产业链及价值链控制力的龙头企业是实现“第六产业”升级的关键。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甚至可以不直接进行生产,而通过消费导向来影响或者组织农业生产,采取合同或者订单方式,为规模生产主体提供产前产后服务,将一、二、三产业有机地融合起来,实现更高的农业附加值,有效降低生产者的市场风险,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格局。
第三,进一步在创新流通方式上下功夫。要推动电商和实体流通产业的渗透,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要使农民的生产能够以市场为导向,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有效拓宽市场,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农业无差别发展。
第四,需要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农业升级为“第六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把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基础地位与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改善社会民生的目标,共同内化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目标,尤其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支农、税收减免、金融支农、价格支持等手段的引导和激励。
(作者单位: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改革视角下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研究”(14ZDA024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