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琦副厅长赴潍坊等地调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4月12日至22日,省文化厅副厅长王廷琦一行到潍坊、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临沂、济宁、枣庄、莱芜等市,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与当地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座谈,就中办〔2016〕2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座谈会上,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向调研组介绍了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情况和改革进展情况,汇报了对中央文件的学习心得,并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还督查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落实执行情况,并在潍坊、青岛和威海实地检查部分艺术品市场经营单位。
王廷琦在座谈和调研中指出,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长期从事基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执法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当前要积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贯彻落实。这次中办20号文专门针对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出台,来之不易,内容含金量很高,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中央文件,抓好贯彻落实,让中央精神落地生根。要向中央看齐,向党的方针政策看齐,在系统内组织好文件的学习和研读,掌握精髓,结合文件精神思考如何开展工作。二是推动问题解决。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领导同志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汇报,要让党委和政府领导全面确了解中央文件的内容,正确领会中央文件精神,争取领导关注,有利于推动解决问题。三是全面加强工作。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在改革中坚持做好本职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不管如何改革,执法机构如何设置,工作只能加强,不能退步。改革进程中,要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有所作为,有作为才能有地位。四是强化社会宣传。要组织好社会层面的学习和宣传,发动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文化执法、支持文化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