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烟台同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的公示

05.02.2016  00:59

  按照《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烟台同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向我厅提出了开展环境检测的申请,经审查,拟将上述机构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序号

机构名称

环境检测

业务范围

环境检测

项目数

计量认证情况

法定代表人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1

烟台同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固废和底质、噪声和振动

142

2015150536U

2021年10月27日

于希浩

2

山东电力研究院

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

12

2014150509D

2017年9月4日

苏建军

3

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

111

2015150559U

2021年11月9日

朱云彪

  公示时间:2016年2月4日-2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31-66226689(传真)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邮编:250101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