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要计入考核

15.08.2017  08:15

  山东省国资委促进省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实招。近日,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对省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的意见》(以下简称《考核意见》)。其明确了考核权重,按照30%-40%的权重计入经营业绩考核总分。并提出到2020年,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

  《考核意见》确定了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企业与央企、世界知名企业、品牌合作的情况,“四新产业”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资产证券化,高端人才引进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或人均创利)六个考核项目,并明确了各个项目的考核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承担新旧动能转换任务的轻重,按照30%-40%的权重计入经营业绩考核总分,具体权重待各考核项目的任务目标明确后另行确定。

  将省管企业负责人完成新旧动能转换任务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并与薪酬挂钩。

  《考核意见》要求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0%。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竞争力,到2020年,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

  主要考核企业新增上市公司、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以及现有上市公司增发、注入相关资产和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要求,到2020年,企业拥有的院士、“千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队伍的总量比2016年持续增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任磊磊)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