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干部廉政档案: 一人一档、全面建档

10.03.2018  14:23
  山东省纪委为切实加强对省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准确把握各地各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严把省管干部政治关、廉洁关,自2017年8月始,开展了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截至当年9月,所有在职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全部建成,联系单位廉政档案总体概况也全部完成。

  高位统筹推进,为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提供有效载体

  山东省委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由省纪委机关牵头,省委组织部等单位配合,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辐宽强调,这项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省委赋予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的重要抓手。

  省纪委借鉴中央纪委和其他省区市纪委做法,先是起草了《建议方案》,广泛征求委领导和相关部室单位意见建议,予以修改完善。省纪委还协调省委组织部门提供省管干部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变动调整等情况。“建成用好廉政档案,有助于我们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有助于我们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直观把握,常态全面地了解掌握‘树木’和‘森林’的情况,为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省纪委案管室副主任刘连伟说,省纪委案管室会同机关信息中心正在加紧开展省管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

  全面完整建档,一人一档、没有遗漏

  建立廉政档案是一个新的尝试,需要从零做起,涉及人数众多,山东省纪委按照“做就做成精品,着力打造品牌”的标准,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地建立廉政档案。在建档初期,案管室等有关部门先选了几个典型,做出“样品”,报委领导审阅后,再全面铺开,防止因不符合要求再重新“返工”。严把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建档范围、格式模板、内容要求建档,严禁随意缩小范围,随意更改格式,随意删减内容。认真排查梳理,对反映同一人不同时期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了廉政档案,确保入档材料全面完整、准确无误,应收尽收。

  据介绍,省管干部廉政档案是逐单位逐人建立的,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联系单位省管干部廉政档案总体概况,一般包括联系单位省管干部总体情况和联系单位省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后一种情况按照在职和离退休省管干部两类分别梳理:没有收到问题线索反映的人数及名单;收到问题线索反映,立案处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正在研提意见等各类人数及名单等。第二部分为在职省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照在职省管干部名单,逐人建立廉政档案,确保一人一档、没有遗漏。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反映该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表,涉及信访举报材料、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材料共9类。

  入档材料要求明确,建档内容确保全面客观。山东省纪委规定,对入档材料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每份材料都属于归档范围,应归尽归。一次处置的问题线索相关材料归为一件,与《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表》的条目相匹配,以附件形式逐一体现。省纪委对2012年以来受理处置的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建档范围,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动态更新,确保内容全面客观准确。省纪委要求正确处理好审查材料归档移交档案室与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关系,该移交档案室的要及时按照规定移交,对廉政档案材料与归档材料重复的,采取复制的方式予以建档。

  严格调阅程序,严禁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将以廉政档案记载的情况为准,及时准确更新档案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刘连伟介绍,廉政档案建设的“主角”是执纪监督部门,也离不开机关各厅部室的大力协助配合。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主动出手提供协助,同心协力建好廉政档案。

  省纪委案管室负责牵头起草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议方案、参考模板,统筹组织实施,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联系单位分工分头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此前处置过的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有关情况,按照建立廉政档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逐人进行整理,及时移交案管室,由案管室移交相关室纳入廉政档案;审理室负责提供相关审理报告。执纪监督部门之间做好相关材料复制移交工作,做到档案“随人走”。建立移交工作机制,凡是省管干部职务调整变动的,原联系室及时将廉政档案移交新联系室。

  保密严在日常。廉政档案属于涉密资料,一旦失泄密,后果不堪设想。山东省纪委明确专人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管理、更新工作,严禁通过借调人员帮助建立廉政档案。加强硬件保密管理,档案建成后存入专用保密文件柜,明确保密标识,存储相关信息的计算机要专人专机管理,严禁连接互联网。加强日常管理,根据人员变动、线索管理处置等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真实有效管用。严格调阅程序,一般不对外复制查阅廉政档案内容,确需调阅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随意扩大调阅范围。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