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低劣红酒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14日,山东3·15晚会曝光了定陶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东明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泗水张洋酒业有限公司、济南凤凰山国际名酒城等企业生产加工及销售低劣红酒的违法行为,省局正组织相关市局对上述企业及加工窝点进行查处。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净化红酒市场秩序,省局确定立即开展低劣红酒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查处曝光企业及产品
各市要立即行动,迅速对曝光的生产企业、加工“窝点”及其产品立即进行查封、扣押,立案查处,依法取缔。对市场上销售的涉事产品进行排查,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依法查处。重点查处泗水张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解百纳全汁红葡糖酒,定陶非法“窝点”生产的标识为烟台山邑葡萄酒有限公司的经典红赤霞珠红葡糖酒。
二、开展低劣红酒专项检查
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外购葡萄原酒加工灌装红酒的生产企业,从严从重严厉打击无葡萄汁使用食品添加剂勾兑、滥用非食用物质、无证生产及制售假冒低劣红酒的“黑窝点”。流通环节对农村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店、红酒供货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红酒,以及红酒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餐饮环节以小饭店为主,重点检查低价红酒,以及进货无票证或票证不全的产品。必要时应抽样检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分片包干,严格监管责任,严肃检查纪律。
(二)各市要整合检查力量,对发现的问题产品、问题单位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各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查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省局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送省局。
联系人:食品生产处 周杰:88592573(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食品流通处 赵龙:88592582 88592583(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