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6.02.2016  19:02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有工作经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者,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实际工作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

  4、有工作经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者,须具有全日制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实际工作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

  5、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全日制院校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

  (二)招聘岗位

  见下表。

职位编号

岗位名称

所学专业方向

工作经历(应届生除外)

1

药品审评

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药学研究、临床或临床药学工作经历。

2

药品生产认证

药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3

药品经营认证

药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

医疗器械审评

医疗器械、医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医疗器械研究或临床工作经历。

5

医疗器械检查

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二、招聘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本招聘在2016年度内长期有效,至撤下简章为止。

  应聘人员从现网站或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下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或传真至0531-88562360。

  (二)资格审查和筛选

  中心安排专人随时接收应聘人员简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筛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分期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谈与专业能力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组织考核体检。重点考察应聘者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关系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合同制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年度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以及评先评优标准等与编内人员相同。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实现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按人事财政有关政策无法享受的部分除外)。按济南市企业职工标准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可按照有关政策参加中心编内人员招聘。

  2015年,省编办批复增加中心事业编制30名。2016年将陆续组织初级、中级以及博士专业人才的招聘,符合条件的中心合同制人员可参加编内人员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

  招聘工作联系人:黄传海、王继锁。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5623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山东省局审评认证中心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