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创新管理模式 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水平

28.10.2015  16:02

  近年来,平邑县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数量较多、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等问题,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走上经常性、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建立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度。 推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反馈、孕情跟踪、出生报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重心工作作为责任包干重要内容,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分片包干,对重点对象强化跟踪管理。建立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动态情况反馈制度,严格层级动态责任追究,及时兑现奖惩。

   二是实行流出合同保人担保制度。 流出未婚男女青年及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留下外出地址,落实担保人。各乡镇流管站确定专人,利用电话、传真、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等各种有效途径对返乡镇回寄证明进行核实。对查出的虚假证明,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村级计划生育责任。 出台了《平邑县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人考核奖惩办法》,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使村干部主动督促流出人员落实“五个一”:即办好一本婚育证明、掌握一个联系地址或电话、签订一份管理合同、回寄一份有效环孕检证明和发出一份协查通报函。

   四是依托计划生育协会建立流出人口联系制度。 建立完善村级协会会员与流出人口一对一的联系制度,依托外出务工流动党支部和流动协会建立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聘请老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和思想品质好的人口信息联络员,负责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到及时反馈。

   五是通过合同约束调动群众参与计生的自觉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从修订《村规民约》着手,将流动人口落实妇(康)检、避孕节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切实增强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过程中,切实按照“认真讨论、充分酝酿、严格把关、代表通过、印发全村”的程序,确保章程的内容和程序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村民委员会以章程为依据,与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实行有效的约束管理。

   六是区域协作破解流出人口落实政策难题。 依托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坚持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利用签订协议、信函、电话等形式加强流动人口“两地”服务管理工作。与流入地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基础上,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共同协商、处理流出人口落实政策难等难题,确保双向协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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