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强行加塞、压线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 人人可拍照举报

03.12.2016  19:36
12月1号,《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鼓励群众对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今天(2号),济南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4起因群众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表示,济南欢迎市民通过随手拍的形式,对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齐鲁网12月2日讯(济南台张林、马艺)  12月1号,《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鼓励群众对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今天(2号),济南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4起因群众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表示,济南欢迎市民通过随手拍的形式,对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12月1号起,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的要求,济南市交警部门已经放开对超员,酒驾,毒驾,使用伪造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首日,就落实了四起案例,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山东省办法实施的首日,我们依据前期市民举报的线索,分别核实了两起套牌的机动车,一辆克隆出租车,还有一起毒驾这样一些违法行为。近期我们将根据奖励办法的有关审批流程,尽快落实对这四起案例的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除此之外,济南还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的形式,对7类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人人是交警、处处有抓拍”的氛围,王宏斌介绍,第一是车辆进入实线导向车道后仍骑压实线强行变更车道的。第二块就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第三机动车在路段行驶过程中连续变更二条以上车道的。第四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严重影响对向车辆正常行驶。第五块主要是针对机动车侵占慢行交通。第六是机动车侵占公交车道通行。第七是车辆在排队,遇前方车辆拥堵以及在路段行驶过程中强行加塞、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市民在拍摄取证相关违法行为后,应在3日内通过微信,邮箱等渠道向济南交警进行举报,条件允许的,尽量实时上传举报。交警部门对积极参与随手拍活动的热心市民将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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