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中储粮山东分公司联合督查秋粮收储工作
18.12.2015 12:1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秋粮收购、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以及山东省相关工作方案,近日,山东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对全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分别由省粮食局副局长丁兆石、李伟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振民带队,省粮食局、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对青岛、烟台、济宁、泰安、临沂、聊城6市督导检查秋粮收购、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情况。截止11月末,6市累计收购秋粮107万吨,占全省秋粮收购总量的37%。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地秋粮收购、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察看收购现场,听取售粮群众意见,实地检查相关工作,共随机抽查8个县(市、区)16家企业,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6家,地方粮食企业10家。从督查情况看,我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国家收购政策有效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 督查组对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要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收购政策。 继续尽心尽责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利益,设身处地为售粮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要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收购行为。 着力加强粮食收购检查,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决不允许触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底线、红线、高压线,坚决杜绝收“人情粮”、“关系粮”现象,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要增强防患意识,确保储粮安全。 切实加强仓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对存在安全储粮隐患的,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当前正值危仓老库改造收尾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分繁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切实维护好收购和施工现场秩序,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监督检查处)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8.12.20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