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
19.09.2016 20:3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精神,构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保障粮食安全职责,市政府近日以德政发〔2016〕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内容涵盖明确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落实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9个方面共27条。为保证工作落实,《意见》以附件形式印发了《德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意见》的出台,为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完善保障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9.09.2016 20:3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