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粮食局六措并举提升深化粮食执法效能
临淄区粮食局在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以“努力提升监管能力,不断深化执法效能”为目标,结合实际谋发展、求突破、创特色,六措并举,强力推进粮食执法“六化”工程,助推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档案管理信息化。2010年,临淄区粮食局研发了粮食行政执法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将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各类行政执法文件、文书、档案以及行政指导、网格化管理和诚信评价等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相关资料和数据全部录入数据库,并将数据库目录与档案信息对接,做到了资料查询一键通,实现了执法管理信息化。近年来,通过逐步充实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诚信评价动态化。建立了粮食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包含企业自律、社会评价、日常监管三项,其中:日常监管包含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流通统计三个方面。所有数据随时录入、随机分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自动对企业诚信状况给出客观、专业的评估分数,年终汇总各月评估结果,确定当年度企业诚信等级,信用等级分:ABCD四级。2014年全区粮食经营者A级6家,B级20家,C级8家。通过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实现了对辖区内涉粮企业诚信评价的动态化。
三、网格管理规范化。为深化粮食部门对涉粮企业的监管效能,根据粮食经营者分布状况和行政区划特点,将全区划分为5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由3名人员组成。同时,建立网格互补机制,相邻网格的组长和副组长交叉任职,聘请乡镇农委工作人员为信息联络员。通过网格化监管,形成了纵向横贯、横向关联、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对涉粮企业实现了“近距离、高效率”监管,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四、联系协商制度化。2013年,区粮食局主动与区工商、质监、卫生部门联系,建立了四部门工作联系协商机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报交流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情况,互通粮食监管信息,协商解决粮食执法中的问题。通过部门联系协商机制和制度化管理,杜绝了执法脱节现象,消除了因职责原因形成的执法盲区。同时,主动与周边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系协商机制。通过协商先后与本市的淄博高新区、桓台县、张店区、淄川区粮食局和外市的青州市、广饶县、博兴县粮食局签定协议,并联合开展执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边界粮食流通秩序。
五、行政指导常态化。2013年,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临淄区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淄区粮食流通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成立行政指导领导机构,明确行政指导的对象、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现场行政指导工作记录》和《工作日志》,所有行政指导信息录入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围绕粮食流通统计台账、粮食经营政策、粮食保管知识,粮食质量检验等内容,依法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两年来,开展行政指导28次,出动指导人员112人次,指导粮食经营者80户次,深受涉粮企业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不断拓宽指导领域,增加指导内容,创新指导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促进性、管制性、调整性作用,确保了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
六、电子平台建设现代化。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积极探索打造行政执法电子平台,提升粮食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服务平台,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全部在网上公开,所有审批内容和进展情况,服务对象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和监督。今年以来,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网络平台,从执法检查登记到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听证告知、行政处罚所有流程全部网上运行,运用科技手段深化执法效能,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