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山东全国粮食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一

27.12.2015  01:17

 

      今年,我省深入贯彻任正晓局长关于山东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粮,成为法治粮食建设的示范省”的精神,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应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最近,历城、牟平、高密、鱼台、郯城荣获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十二五期间,我省全国示范单位累计18家,数量居全国第一。       一、健全机制显效能       全省17个市和130个县(市、区)全部设立粮食执法机构,成立粮食执法队123个,占全部单位数量的83%, 2015年落实专项执法经费631万元,粮食执法基础日趋稳固。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全省84县(市、区)建立部门联合、107个县(市、区)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与苏皖豫三省八市开展毗邻地区协作执法,强化信息共享,开展联动协查,实现协防共管。       二、突出重点促提升       紧扣依法管粮新要求,突出“三化建设”: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执法,做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粮食库存识别代码等新技术,加快推进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三是推进粮食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对国有粮食企业检查信息全覆盖;开展粮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年底前实现2015年度粮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三、注重监督强管理       各级粮食部门进一步加大粮食购销政策执行及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国家涉粮惠农政策落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和价格稳定。同时,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罚,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全年开展监督检查5444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17895个次,查处案件940例。       四、强化结果重运用       在依法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同时,今年重点抓好粮食库存检查,严格落实孙伟常务副省长“库存专项检查切实做到扎实有效”的批示精神,检查数量和抽检数量都远高于国家规定要求。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各环节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分市地交办、分性质督办、定时限办结、按要求反馈,全省库存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达到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效果。 (监督检查处  薛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