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01.01.2015  01:23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国和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442号)文件要求,经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章丘市水务局等80个单位为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确定平阴县水务局李子春等120名同志为全省水利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李子春等40名同志记二等功,崔乐毅等80名同志记三等功。

  为增加表彰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8日至24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 系 人:刘洁、李键

  联系电话:0531-86974241、0531-8691020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相关附件:

附件1 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附件2全省水利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信息来源:山东省水利厅人事处 | 责任编辑: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