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再添新学校!计划明年秋使用 系36个班的小学
在西客站片区兴福寺路以北,潍坊路东侧一所36个班规模的新建小学主体已建成。据了解,该学校将为西客站片区市民提供1620个学位,平均每年能提供270个学位。
据悉,该新建小学附近有3处恒大的售楼处,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知,计划明年9月建成使用。据了解,这所新建小区的配套学校由开发商代建,建成后才能移交到教育部门,具体的学区范围需要等到开发商正式移交到教育部门后再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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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规定,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建立学籍档案;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据了解,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其中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内不允许转学
新规定要求,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但是,按照规定只有学校有剩余学位才能提供给需要转入的学生,而现实是,大部分学校在一年级入学时就已经“满额”,所以,转入学校没有学位就无法实现转学。另外,有三种情况不允许转学,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二是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也不准转学;三是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初三、高三下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按规定,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不过,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据了解,学生并不能无限期休学,规定一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校在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另外,普通高中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普通高中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按退学处理。
跳级可以但每学段只允许跳一次
此外,新版规定在休学、跳级等方面也作出了修订。要求学生在初中和高中的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准休学。在跳级方面,要求如果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的中小学生,由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出了申请,经学校评估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学段内跳级。一般情况下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值得一提的是,学生跳级应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且小学一年级不允许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