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4月5日至9日,山东省纪委举办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总结交流2016年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各项工作在巩固中不断深化,取得新的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2017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铁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监督检查。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补齐工作短板,着力破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做法、基本经验、特色亮点和主要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措施。
要着力补齐问责短板,尽快出台山东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扶贫领域,将20个省定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全部纳入重点督导范围,对2016年重点督导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在没有省定脱贫攻坚重点的13个市,各选择1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较多的县(市、区)进行督导。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监督队伍自身建设,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落实自身建设责任,带头遵规守纪,严格廉洁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